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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创业创新载体运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点击:4897

来自:企业科 时间:2019-11-22
     

各主城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经服)局、各高校创业园:

按照《襄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市经信局兑现工业倍增发展政策资金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创业创新载体运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支持条件、标准及范围

补助条件和范围:在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襄城区、樊城区内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民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运营管理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的创业创新载体。

补助的时间范围:对于2018年已申报核准,并在政策享受期范围内,2019年再次申报载体补贴的载体,补贴时间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2019年新申报载体补贴的载体,补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补助标准:单个载体当年申请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连续三年申请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200万元。高校创办的示范基地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示范基地补助由市财政承担40%,各中心城区、开发区财政承担60%。

二、申报材料

1.载体关于项目资金申请的正式红头文件:包括载体运营情况简介及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财务状况、主要资产等;

2. 加盖当地政府公章的创业创新载体申报信息表(附件1);

3.襄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4.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载体的证明材料;

5.载体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载体入驻企业清单;

7.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载体经营管理机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9.载体为入驻企业减免费用的清单及记账凭证、租赁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企业未纳入失信执行名单、未享受市级财政其他运营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接受监督检查、评价的承诺;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要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要求

(一)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资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资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于2019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高校创业园申报资料于2019年11月29日前直接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

(二)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并认真提出初审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形成正式申报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创业创新载体运营补助”项目,申报文件还应包含加盖当地政府公章的《创业创新载体申报信息表》(附件1)。2019年已享受市级财政其他运营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三)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地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申报的有关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报送的材料包括各地经信主管部门申报推荐的文件一份和企业申报的电子版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两份。

(四)组织纪律。对通过材料初审的创新创业载体,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前往现场审核,参与现场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执行,不得接受被审核单位的吃请、礼品、礼金等影响核查结果的行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曾旭光;电话:0710-3220037;

邮  箱:xyjwqyk@163.com

附件:1. 创业创新载体申报信息表

2.襄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础信息表

市经信局       

2019年11月22日